根据《阳光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我院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学生申请、各专业考核、院教务部审批,拟同意李泽航等61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83969606(教务部),联系人:郑老师。
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如下:
2016级本科生拟转专业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