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我院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学生申请、各专业考核、院教务部审批,拟同意柳苏琳等65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83969606(教务部),联系人:郑老师。
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5级转专业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