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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27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教[2013]29

    各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全面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或设计的综合性训练。为进一步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切实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和后期验收等工作。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及时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各系应按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中的各项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阶段的进度安排(应明确中期检查的具体时间)及要求等,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三)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第一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师生比。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理工科类不超过8人;经、管、文、法及艺术类等不超过10人。

    3、确保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时间和指导质量,每周至少一次当面指导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要分阶段严格把关,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一)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审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选题报教务部审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选定题目后,各系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师生分组名单,及时汇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表》,报教务部审核。

    1、选题应符合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工作量大小适中,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2、选题应与实习、教学、科研、社会发展等实际相结合,避免假、大、空

    3学生选题上报审核后,不要随意更改,若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更改率以不超过10%为宜。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内容详实、字迹工整。任务书各栏签名齐全,时间顺序合理。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

    (三)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

    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审批程序: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审批表》→指导教师审批→系审批→报教务部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由各系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学生开题报告情况及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并认真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1各系在答辩前要制定好答辩工作安排并至少提前一周将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部。

    2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对学生是否获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不走过场,最终评定的成绩等级以答辩委员会评定的为准。

    (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系根据《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2014届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优人数以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为宜。

    220146月7将推荐为院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和压缩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以光盘、书面各一套报送教务部。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拟上报的毕业论文的行文规范并确认修改无误再签字后上报教务部。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优秀名单,予以公告表彰并发给证书。

    (七)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1、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学院随机抽查各专业一定比例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2)各系推荐参评院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3、提交时间: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

    4、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检测;30R<5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抄袭行为,经修改再次检测后,仍大于30%,则推迟答辩;50≤R≤7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推迟答辩;R>7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不能进入答辩。

    (2)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25%,文字复制比高于25%者,取消其评院优资格。

    三、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工作总结

    1、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在2014年5月下旬结束,2014年5月26日前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学系统。

    2、规范装订毕业设计(论文)的,按要求分成正、副本两本装订。具体装订内容及顺序详见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2013年修订)。并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归档与保存。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措施,以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逐年提高。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报送时间

    备注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0131019

    全部材料均提交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表

    20131123

    3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2013年12月21

    4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表

    2014年2月28前       

    5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分析表

    2014329

    6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2014430

    7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2014526

    8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分析表

    9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审批表

    201467

    10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情况汇总表

    11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12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及相关推荐材料

    1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2014621

     

    以上要求报送材料及时间若有调整,教务部将及时通知各系。

    五、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院相关的文件执行。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

    2013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