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出卷通知
院教[2013]32号
各位老师: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顺利完成期末考试命题、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公布等任务,请任课教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期末考试具体时间由我部统一安排,请任课教师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监考工作;
2、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编辑好的A、B两套试题及其答案评分标准的电子与纸质文档(共四份,每份最后一页背面签上出卷老师姓名,日期及各考试班级准确人数)送至我部(工科楼四楼401)许芳老师处,并将A、B两套试题及其答案评分标准(有听力考试的请附上听力音频文件)压缩打包好发至2315716107@qq.com邮箱内,压缩好的文件名称统一格式:“年级+专业+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并上交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查签名的“试卷印刷单”(一式二联)。若不按要求按时提供试卷、考试音频,造成学生无卷考试,按教学事故处理。
3、使用相同教材教学的同一门课的不同教师,请共同协商出一份AB卷;
4、同一门试卷A卷与B卷的内容不能重复,三年内A、B卷的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
5、试卷必须采用统一标准格式,要求如下:
(1)现试卷统一采用B5纸作为标准试题纸;
(2)试卷题目序号“一、二、……”统一用四号黑体字打印,其他部分一律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具体要求参看试卷格式标准);
(3)试卷及其答案评分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可上阳光学院网站下载;
6、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请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将试卷送交所在系;
7、提交录入成绩时需注明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若无平时成绩直接填写期末成绩),同时提交任课教师签名的纸质版成绩四份(一份放入试卷档案袋中,一份交至教务部谢其光老师处,一份交系办公室,一份贴于教师教学手册中)。
附件:1、试卷标准格式;
2、试卷样卷;
3、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专用纸。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