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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考试出卷的通知
    时间:2018-10-17

     

    教务处关于做好考试出卷的通知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顺利完成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等任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试(含期初补考、期中考及期末考)前两周将经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院系(部)负责人审核后的试卷,转化成PDF格式并按规定命名后发送至印刷厂指定邮箱(824499022@qq.com,黄老师收),命名格式:阳光xx(单位)_姓名_课程名称_Px(共几页)_XX份,如:阳光商学院经济系_林某_宏观经济学_P8_135份。

    2.任课教师将AB两套试题及其答案评分标准(有听力考试的需附上听力音频文件)压缩打包好发至院系(部)秘书的邮箱内,文件名称统一格式:“年级+专业+课程名称+教师姓名”。

    3.同一门课使用相同教材教学且课时相同,需共同协商出一套AB卷。

    4.具体考试命题、试卷制作及答卷评阅等规定详见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5.试卷及答案评分标准格式可至教务处网站下载。

    6.因试卷外包校外印刷厂印刷,印刷周期为一至两周,根据协议,印刷厂每周一送卷到教务处。请各位教师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命名要求发送PDF格式的试卷至印刷厂指定邮箱,于每周二至周四期间(每周一、周五不领卷)且至少比考试时间提前两天到教务处领卷,请各任课教师安排好交卷、取卷时间。

    7.若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试卷、考试音频,造成学生无卷考试,按教学事故处理。

    请相关单位通知教师,并遵照执行。

     

     

     

     

    阳光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