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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及附件
    时间:2018-12-05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系、各教学有关单位:

    本学期已近尾声,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考试安排

    本学期定于201914日结束,20181229日至201914日为期末停课考试时间。201915日至2019220日为放假时间。

    各班级考试周内至少应安排三门考试课程,最后两天(即13日至14日)至少应安排一门课程考试。

    各位秘书应在1215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完成除公共课以外的所有课程的排考工作。

    2.考试时间:上午 8301030 ;下午 14301630晚上 18302030

    3.考试组织

    1)考试组织工作按《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2)各二级院系应再次组织师生,重申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系学生所在的考场进行巡视,从严治考,考试舞弊的情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3)监考教师须严格执行阳光学院监考人员职责,挂牌监考,并指定学生按号入座,在考前重申考场纪律,不允许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允许学生考试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否则做自动结束考试处理,特殊情况上报巡视人员后做特殊处理。

    4)重修学生若无成功报名重修,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及补考。

    5)学生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手续,即学生填写纸质申请—-任课老师审批—-二级院系负责人审批—-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学秘书维护入教务系统。

    4.成绩录入与查询

    1)各位教师须按《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完成相关工作。成绩须在考试结束后的7天内完成录入(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应在111日前录入完成),成绩录入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即学生成绩不含有小数点。成绩打印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一份装入试卷册,一份交学生所在系。各二级院系应及时检查成绩录入情况,并督促教师完成此项工作。

    2)学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教务系统查询成绩(用户名和密码与选课时相同),查询成绩前须客观公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予以评价。学生应在离校前尽量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为下阶段学习做好准备。

    二、补考工作

    1.补考时间:补考安排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初即2019221日至33日的晚上或周末。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见附件“阳光学院2018-2019-2学期期初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2.补考安排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有开设的课程(不含实践性课程),参加补考的对象必须是本学期参加修读(含重修)且课程成绩不及格及期末申请缓考的学生。

    3.各二级院系可在“阳光学院2018-2019-2学期期初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基础上插空安排其它课程的补考,并于126日前登陆教务系统完成补考安排。

    4.补考成绩应在考试后七天内完成录入并送到学生所在系,所有补考课程成绩录入最迟需在39日前完成。

    三、下学期开学初工作

    1.下学期自2019221日至201975日共20周。 220日为学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221日正式上课。

    2.各二级院系对逾期注册、迟到、旷课的学生应认真查明原因,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教务处。

    3.各二级院系应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工作,组织检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等教学文件。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各二级院系应认真对待,按时完成,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和新学期工作。

      (各二级院系须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

     

    附件:阳光学院2018-2019-2学期期初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阳光学院教务处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