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阳光 教〔2021〕33 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 教〔2022〕23 号)的规定,经学生申请、各专业考核、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拟同意王义钦等36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上班时间8:00-11:30、14:00-17:30),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591-83969194(教务处),联系人:姚老师。
公示期间,拟同意转专业学生正常参加原专业的教学活动。
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