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4-03-22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201/t20220121_595602.html)、《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闽教师〔2022〕4号)http://jy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zcwj/202201/t20220128_5828264.htm)和《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阳光教〔2023〕7号)(附件)文件精神,2023年起我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4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免考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经“考核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于2024年4月开展本学期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前面有关教育部、教育厅、学校文件精神,我校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

    二、申请学段和学科

    (一)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按照《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对应表》(阳光教〔2023〕7号文件附件1)申请任教学段及学科,每名师范生只能申请一个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二)如要申请上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以外的教师资格,师范生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原则上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校考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合格要求

    考核项目

    合格要求

    思想品德与师德素养

    要求师范生具有家国情怀,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高度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由各师范生培养单位负责日常考核。

    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每位师范生须完成不少于20学时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网址:https://basic.smartedu.cn/)的学习(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相关课程的学业考核

    全面考核师范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和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要求全部达到及格以上。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学校根据《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织考核,每位师范生必须通过考核。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教育实践

    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每位师范生要完成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8周,其中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各环节成绩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合格要求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学校进行“阳光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笔试,笔试时间 150 分钟,总分为 150 分,90 分以上合格。

    2.面试

    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由师范生所在学院根据师范生报名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组织考核详细考核内容详见下面:

    考生在候场、抽题、备课之后接受面试,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5分钟、试讲/展示10分钟、答辩5分钟。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分别打分,计算平均成绩后录入到系统中形成最后得分。
        (1)结构化面试:进入考场后,考官提醒考生回答2道规定题目,时间为5分钟。
       (2)试讲/展示:入场前有20分钟备课时间,考生根据备课内容进行试讲,此环节时间10分钟,考生应把握好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考官会提醒学生考试时间已到。 

    (3)答辩: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考官根据试讲内容进行相应提问,考生应根据问题做出灵活的对应。答辩环节5分钟。

    四、考核程序

    (一)学生报名(4月6日-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师范生于4月6日前填写“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3)向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进行报名,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师范生信息汇总后,于4月8日上午11:00前将“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符合免试资格的师范生也必须按规定完成报名。

    (二)组织考核

    1.培养过程性考核(4月8日-12日)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二级学院负责实施。考生填写“阳光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2),经各有关部门鉴定后交学院留存备查。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束后,请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于4月12日前将不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4月12日)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12日上午,面试时间暂定4月12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在考试前两天通知。

    (三)学校审核(4月28日前)

    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信息报送(5月10日前)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师范生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阳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