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2号)文件精神,经福建省教育厅评审,我校一项成果项目获推荐申报2026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信息如下)。现依既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敬请监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教务处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单位异议: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
个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969074
校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88622080
附件:阳光学院申报2026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
阳光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2日
附件
阳光学院申报2026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
